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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正式启动

发布日期:2018-12-11     来源:新闻中心     作者:记者张晴 实习生刘贻婷 林毓珲      编辑:廖雨菊      点击:
摄影 审核
签发


现场(黄浩燃摄)

岭师新闻中心讯:12月9日上午,学校在教三311举行“弘扬宪法精神,共筑法治岭师”主题的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启动仪式,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恒胤出席了活动并致辞。

王恒胤在致辞中表示,今年是新宪法修正案颁布实施的第一年,12月4日是我国的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学校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和依法治教的有关精神,紧紧围绕“七五”普法规划工作目标,努力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将每年的十二月份作为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让宪法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推动全校增强宪法意识,提升学校依法治校水平,推进法治校园建设。他要求,本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切实维护宪法尊严,树立宪法权威;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勉励同学们真正做到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努力成为一名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新时代大学生。

王恒胤等领导为2018年公益法治宣传作品创作大赛中获奖学生颁奖,还为参加活动的学生代表赠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读本,并在“弘扬宪法精神,共筑法治岭师”横幅上签字承诺,正式启动本次活动。

仪式上,法政学院法学系主任孟庆吉老师领读誓词,集体进行宪法宣誓,铭记共筑法治中国、法治岭师的使命担当。法政学院学子通过丰富的文艺节目,弘扬宪法精神。诗歌朗诵《“粤岭之光,宪法之光”》彰显了岭师学子的法律担当;宪法知识普及情景剧展示了宪法保证我们受教育的权利,保障我们平等就业、老有所依的权利;手语舞表演《“宪法伴我成长”》寓意无声的宪法伴我们同行,为我们护航;微视频展播《我与宪法”》让大家进一步了解宪法及“七五普法”,坚定尊崇宪法、维护宪法、遵守宪法之心。  

本次活动由规划与法规处、党委宣传部主办,法政学院学生法学会承办。党委宣传部、规划与法规处、党委武装部、保卫处、校团委、法政学院主要负责人、规划与法规处全体老师及法政学院教师代表及法学会学生代表出席了本次启动仪式。

颁奖(黄浩燃摄)


集体宣誓(黄浩燃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