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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清理校园出租电动车,为师生安全保驾护航

发布日期:2017-12-09     来源:新闻中心     作者:杨韵      编辑:杨林萍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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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师新闻中心讯:由于目前在校园内擅自出租电动车的现象非常严重,我校电动车相碰撞事故与经济纠纷不断发生。为保障师生员工人身与财产安全,维护学校良好教学与生活秩序,我校保卫处经过认真讨论,决定从12月11日开始,采取必要措施清理校园出租电动车。

近年来校园内擅自出租电动车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校园的交通安全、用电防火安全和日常交通秩序。据保卫处统计报案记录,2016年1月至今,共发生交通事故28起,出租电动车纠纷6起。仅在上周,保卫处已接到相关报案8-10起。由于电动车速度快、无声音,无法让行人有效避让,发生事故,小摩擦自行“私了”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的有导致重伤骨折、重度脑震荡住院,给师生身体、学习和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据查,在校园擅自出租的电动车的出租点有10个,电动车数量已超过5oo辆,均为“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电动车,且出租人员为外来社会人员,也有我校毕业学生。这已经是我校师生员工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隐患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消防隐患大,乱拉电线充电,有些学生或多个学生长期共同租用电动车,在学生公寓私拉乱接电源;二是安全隐患大,己有多起学生驾驶电动车摔伤事故发生,例如在2016年10月,某学院有一女生租用电动车,由于超速行驶在校园摔伤,医疗费用已支出十万多元;三是发生纠纷多,例如丢失或损坏车辆被出租人索要高额赔偿费,且针对女生的情况较多。甚至还有的出租者涉嫌将车租给学生后,将车偷偷取回,敲诈租车学生的高额赔偿费。

此外,占道、占用公共区域停放出租电动车,影响通行,影响校园美观,影响校园正常秩序。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保卫处处长程子建指出,校内外发生的交通事故很多,向学校报案的仅仅是其中的一部分,而“三无”出租电动车是交通事故多发的源头。保卫处针对校园电动车交通安全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育系统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通知的精神;根据《高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借鉴其他高校的做法,对校园内的出租电动车给予扣留、清理。程子建表示,学校此次整改行动是为了维护学生切身利益,希望得到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后勤处正在积极地推进与新的校园车运营商合作事宜,预计下学期开学前能正常运营。”后勤处处长曹巧表示,招标过程严格把握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且程序规范,力求提升师生出行的安全性与舒适性。他指出,与新商家的合作开展后,校园车使用将从2辆增至7辆,且要求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每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