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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台教师教育协同创新发展中心”获省评估优秀等级

发布日期:2016-12-23     来源:教育研究院     作者:刘天平      编辑:屈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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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教育厅公布了广东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绩效检查评估结果,我校“粤台教师教育协同创新发展中心” (以下简称“中心”)被评为优秀等级。

广东省教育厅2013年启动了“2011计划”,2014年遴选确定了一批国家级、省级培育协同创新(发展)中心,并纳入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予以重点支持。我校“粤台教师教育协同创新发展中心” 是首批获得省级协同创新(发展)中心培育平台,此次获得优秀等级的评估结果,是全省24个省级培育协同创新中心中获得8个优秀等级的单位之一。

今年6月,广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11协同创新中心”绩效检查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6]64号),要求各协同中心按照《广东省2011协同创新平台建设规划》要求,对协同创新(发展)中心两年的建设情况进行总结。通知明确指出,此次绩效检查将组织专家对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绩效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评价结果将纳入“创新强校工程”年度考核成绩,并作为日后推荐申报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的参考因素。

接到通知后,我校高度重视,罗海鸥书记作为“粤台教师教育协同创新发展中心”主任,要求认真总结中心两年来开展的各项工作,要全面梳理、突出亮点。“粤台教师教育协同创新发展中心”依托教育研究院和教育科学学院进行建设,尽管面临放假,教育研究院立即组织人员撰写材料,联系相关部门搜集资料信息,总结中心组建以来承担的重大任务、取得的标志性成就、机制体制创新和制度建设、聚集和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汇聚优质创新资源、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情况,并整理出780多页的支撑材料,最后顺利报送省厅。

今年10月,省教育厅下文通知召开“2011协同创新中心”绩效检查评估答辩会。罗海鸥书记率队于10月22日参加了答辩,一同参加答辩的有黄崴副校长、“中心”首席专家、特聘教授吴武典教授、教育科学学院院长范兆雄、教育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左兵及副院长王国辉、科研处处长李晓培及副处长陈东英、组织部部长邓逢光等。答辩会分为现场陈述和专家质询两个环节。在现场陈述环节,罗海鸥书记提出了“先进教育思想理论创新的中心、南方特殊教育人才培养的重镇、广东优质教师教育的重要基地、地方政府教育政策咨询的智库、粤台教育文化交流合作的先锋”的总体定位,又从“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科学研究与评估”、“基础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研究”、“粤台乡村教育比较研究”、“中职教育的特色发展与示范建设研究”四个方向汇报了“中心”的主要目标及完成情况,并以数据表的方式向专家展示了“中心”近两年来在场地建设、课题立项、著作出版、人才培养等方面所取得的主要成效。接着,罗海鸥书记又从重大协同创新模式改革、协同单位创新团队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方面进行汇报,并着重介绍了“中心”在举行两岸高端论坛、特教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科研组织模式创新、人才引进与聘用模式创新等机制体制方面进行的改革,归纳出“中心”常态化、制度化的“四四二”平台,即“一营一站一展览一专业(四项)四坛两中心”10个平台,高度概括了“中心”具有创新性、前沿性的运行模式,充分展示了该中心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专家质询环节,罗海鸥书记与吴武典教授配合默契,紧扣专家问题的重点,将引进台湾专家的重要性、协同方式的创新性等问题进行了翔实、到位的回答,其中不乏生动的细节、翔实的数据、精彩的归纳,整个答辩环节充分展示了“中心”两年来所做出的努力和所取得的成果,受到了与会专家的肯定。

根据省厅通知文件精神,此次绩效检查的结果将纳入“创新强校工程”的年度考核成绩,还将作为下一步中心能否正式认定为省级协同创新(发展)中心的前置条件,我校“粤台教师教育协同创新发展中心”此次获得优秀等级,不仅为2017年我校“创新强校工程”年度考核增加了砝码,更充分说明了两年来“中心”取得的成效得到了省里的肯定和赞扬。

【相关链接】“粤台教师教育协同创新发展中心”是以我校为牵头单位,与5所台湾高校和省内6所师范院校建立良好的协同合作关系,于2014年5月被广东省教育厅正式立项建设的省级协同创新(发展)中心培育平台。该中心围绕教师教育发展的转型升级,以教师教育研究与技术开发、特教人才培养和中小学教师发展为主线和重点,力求将中心建设成为粤台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改革创新的“助推器”、合作研究的“制高点”、服务社会的“策源地”,师道文化交融发展的“交汇点”。该中心是整合我校特殊教育、基础教育、乡村教育和中职教育的重要平台,通过与台湾高校和省内兄弟师范院校的协同合作,能够较有效地促进我校教育学科的发展,提升我校教育学科的影响力,从而为我校的申硕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