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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艳泽总会计师率队赴华东地区高校考察学习

发布日期:2015-04-22     来源:规法处     作者:蒋金晖      编辑:李静娴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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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观南京师范大学校史馆

  为了学习和借鉴兄弟院校在发展规划、依法治校、财务管理及教学质量监控等方面的经验,4月13日至15日,兰艳泽总会计师率领规划与法规处处长、教学质量监控中心主任蒋金晖、副处长李发武一行5人,赴同济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考察学习。我校一行受到了三所高校的热情接待,双方就上述有关内容进行了深度交流。

  考察中,三所高校在以下三个方面给大家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

  一是对发展战略规划非常重视。以南京师范大学为例:该校决策层在经全校广泛讨论认真思考后,将“十三五”规划的目标定位为:“把学校建成综合性强、办学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有国际影响的高水平大学”。为了论证其中的“有国际影响的高水平大学”的具体内涵与指标,各分管校领导几乎全体出动(仅留下1人值守),率领所属各部门及各专项规划编制小组分赴全国各相关高校进行学习考察。交流中,大家还了解到三所高校在规划的编制、评估和执行方面也做得很好。表现在:一是规划体系完备。不仅有校级层面的总体规划及分解任务的若干个专项规划,而且有具体落实到位的各二级学院(系)的发展规划。二是规划的考评到位。同济大学为了保障规划的有效落实,每年都开展院系评估(包括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国际化等),同时发布书面评估报告检查规划的落实情况,并作为学校在资源配置、干部考核等方面的一项重要参考指标。杭州师范大学则通过发布年度发展报告,稽查核实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南京师范大学则注重对发展目标进行量化,将相关指标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中,以保障其有效落实。三是执行情况好。由于领导高度重视、各方积极参与、前期论证科学,考评结果管用,规划的执行情况都比较好,南京师范大学甚至超额完成了预期的目标与任务。

  二是依法治校扎实推进。杭州师范大学根据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民主管理、教授治学、依法治校的现代大学制度要求,在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方面设计细致周密执行效果优良。同济大学则成立由学校党政一把手主持的深化教育领域综合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全力推进学校各项改革工作。以下放二级学院办学自主权的改革为例,该校注重顶层设计,注重制度与机制的先期制定,然后再进行试点,开始阶段,先由各院系自愿申报、再依据具体情况,双方磋商确定责权利指标,以期达到放而不乱有序展开的目的。南京师范大学则非常重视师生员工在办学过程中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在信息公开、民主管理、科学决策方面走在全国高校前列,不仅形成了一种良好的机制,而且已经成为一种学校的精神与文化,多次受到教育部的表扬。

  三是教学质量建设卓有成效。同济大学借鉴企业的iso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远在2004年就建立了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学校成立了独立于教务处之外、直属学校教学委员会(由学校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各分管校长各司其职)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并建立了220多人的“督导专家库”(80%均是在职教授)。通过定期检查、定点检查、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等四个方面对全校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南京师范大学则构建起“一二三四”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即:一个平台(直通教学班级的教学信息反馈平台)、二支队伍(教学信息员、教学督导)、三项制度(督导制度、追查制度、交流制度)、四个重点(课堂教学检查、试卷检查、毕业论文抽查、期初、中、末教学检查)。整个体系不仅被全体教师认真恪守而且得到切实有力的执行。

  这次考察学习由于前期准备充分,取得了预期效果。调研结束后,兰总会计师要求大家回校后予以认真消化全面总结。规法处也将于近期向学校提交考察报告。三所高校的有关经验将刊登在规法处主办的期刊《高教视界》夏季卷上,请老师同学们加以关注。

  

  与同济大学同行交流

  

  参观同济大学

  

  与南京师范大学交换纪念品

  

  与杭州师范大学领导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