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场

兰艳泽总会计师
为强化对全省教育审计落实“十二五”规划工作的监督与指导,更好地促进和推动教育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构造规范、高效、廉洁的审计工作体制。根据《广东省教育审计“十二五”规划纲要》专项督查工作的要求,兰艳泽总会计师带领第三督察组受省教育厅委托于2014年10月27日至31日对清远市教育局、韶关市教育局以及韶关学院等六个单位贯彻落实教育审计“十二五”规划情况进行了督查。
此次督查,由兰艳泽总会计师担任组长,华南师范大学审计处罗发祥处长和我校审计处梁钰副处长组成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与相关人员座谈交流,查阅审计资料,现场反馈督查意见等方式展开。重点督查韶关、清远各市县在建立健全教育审计队伍、制度建设、工作实务、质量控制体系构建、信息化工作建设和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等方面的情况,了解掌握了两市六个单位在贯彻落实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经检查,各单位均能按照《广东省教育审计“十二五”规划纲要》及其他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依法履行职能,积极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重要作用,在工作环境、机构及制度建设水平等方面均有较大的提升和改进,并充分意识到教育审计在预防腐败、服务教育工作健康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能够结合各自实际,积极采取多种措施推动教育审计工作扎实开展。
兰艳泽总会计师就如何进一步开展我省教育审计工作做了总结,提高了各级主管领导对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理清了审计人员工作思路,同时有针对性地指出了教育审计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得到各级教育同行和教育厅领导的一致肯定和赞扬,圆满完成了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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