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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通过验收获“广东省艺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称号

发布日期:2014-09-26     来源:艺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编辑:陈敏华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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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教育厅发文公布“广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结果,我校艺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经专家网上评审与现场勘察获得验收通过,荣膺“广东省艺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称号,成为2004至2010年间我省立项建设的20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仅有的五个艺术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之一。

  据中心蒋金晖常务副主任介绍,我校艺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在原艺术教育中心的基础上于2009年初组建的,当年7月申报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获批后,随即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2002年教育部第十三号部长令)的精神和示范中心建设的要求以及中心所拟的建设方案,大力度地加强了中心的各项建设工作。

  近四年来,中心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主管校长刘周堂教授的周密谋划与亲自带领下,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艺术知识与技能的传授、艺术实践与创新能力的培养为两翼,构建起“五指并拳”与“四维互动”的管理模式,通过第一阶段的“借鸡生蛋”与第二阶段的“筑巢引凤”两种途径,通过与艺术专业结合、与艺术社团结合、与地方文化结合,突出校本特色,中心的各项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卓有成效。目前拥有专兼职教师41人、独立建设和合作建设的实训室11个、教学场地面积1800多平方米、固定资产170万元、开设各类艺术课程26门、拥有各级各类艺术社团30个。

  中心坚持“三个结合”的发展思路:即,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相互结合、艺术实验教学与艺术实践活动相互牵引、校内资源整合与校外社会服务相互促进,不断加大对各级各类艺术实验教学与艺术实验活动的指导和投入,取得了一大批实验教学成果,涌现出了像雷雨话剧社、书法协会这样的全国性品牌社团,取得了像《傩舞》这样的能够登上中央电视台的高水平的原创艺术教学成果,有力地推进了全校的艺术教育工作。

  蒋金晖副主任表示,我校作为我省同类非艺术类院校中唯一获得艺术类教学示范中心的高校,不仅是省厅对我校艺术教育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对我校艺术实验教学的有力鞭策。未来五年,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厅关于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的管理要求,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充分发挥中心在学校实践教学体系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为把中心建成全省的艺术实验教学示范基地,为把我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院校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