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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师新闻中心讯 近日,兰艳泽总会计师在一号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学校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重点研究学校章程修订的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规划与法规处相关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上,兰总先阐述学校章程建设对学校发展的重要意义,指出学校章程不是千校一篇,要结合校情、因地制宜地,强调体制机制创新,突出自身特点。她强调,我校章程修订不仅是对2006年颁布实施《湛江师范学院章程》进行简单的文字修改,而是重点在处理党委与行政关系、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关系、学校与二级学院关系、学校与外界关系等问题上,章程建设凸显的是学术权力。新的章程将是大学依法自主办学、实施民主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将助力构建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的内部治理结构,推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接着,规划与法规处蒋金晖处长对《岭南师范学院章程修订工作方案》进行简要说明,提出章程修订的重点内容包括确定学校办学定位与办学特色、成立学术委员会、设立中层议事机构、扩大二级学院办学自主权、成立学校理事会和学校预算委员会等六大方面。
随后,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学校发展现状,就章程修订的重点内容展开了热烈地讨论,提出诸多中肯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基本达成了共识。
鉴于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了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兰总最后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列出时间表,章程修订工作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时间稳步推进,各相关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执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二是注重传承与发展,章程修订的重点内容必须考虑到历史的传承性和未来的发展性;三是管理体制中的咨询机构设置遵循易简不易繁原则;四是章程修订工作必须依法依规、有法有理。

兰艳泽总会计师发言

规划与法规处蒋金晖处长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