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载:http://szb.gdzjdaily.com.cn/zjrb/html/2016-11/28/content_2006223.htm
湛江日报11月28日讯:今年以来,我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抓手,突出价值引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打造“好人之城”,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除了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六进”工作,积极打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开展“最美湛江人”评选、道德讲堂等系列活动,还通过打造“好人好报”品牌等创新性的活动,使核心价值观融入市民日常生活,推动社会正风正气形成。
擦亮“好人好报”品牌
从2012年迄今,我市持续组织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涌现出一大批体现社会主义道德和时代要求的先进人物,在全社会形成了知荣辱、讲文明、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截至目前,全市共推荐各类好人82人。其中,3人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称号,4人获得广东省道德模范称号,1人获得广东省道德模范提名奖称号,58人获得湛江市道德模范称号;3人当选“中国好人”,21人当选“广东好人”,共评选出五届58名“湛江好人”。
“裸捐书记”陈光保、“守礁王”李文波、“零投诉阿党”郑军和“爱心大使”李颐年、张泽民等,相继被评为全国、广东省道德模范人物。《人民日报》要闻版报道湛江“好人好报”活动,湛江“好人好报”案例入选“粤治”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优秀案例。目前,我市已形成“好人好报”活动与以志愿服务、文化惠民、诚信建设、道德自律、普法教育、微公益为平台的“1+6”模式,成为我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和重要品牌。
开展市民文明公约征集活动
全市广泛发动群众展开市民文明公约征集、讨论,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宣传市民文明公约征集活动,多次召开高等院校专家学者文明公约征集座谈会,对文明公约的制定方向和原则进行了深入研究。
在街道、社区、企业、学校、城市广场、村文化礼堂、机关窗口单位、各级文明单位设立“善行义举榜”,形成“人人做好人、好人做好事、好事就上榜、好人有好报”的社会风气,激发全社会向上向善的道德追求。
公益广告工作深入开展
市出台《湛江市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实施方案》和《2016年湛江市未成年人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方案》,制定《开展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实施方案》,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工作深入开展。
市创文办联合岭南师范学院团委在岭南师范学院范围内组织开展优秀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设计一批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在市区,有三条主干道共9块T牌专门用于公益广告宣传;全市共245个工地围挡发布创文公益广告;全市112辆公交车和111个公交车候车亭完成公益广告发布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大力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我市积极开展文化志愿者、学生志愿者、巾帼志愿者、党员志愿者等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支持引导各类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活动。
各单位深入开展立足岗位学雷锋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中湛江市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霞山区海滨街道海宁社区被命名为第二批广东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吴川市博铺街道沿江社区党支部书记龙文尤、遂溪县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黄石养被命名为第二批广东省岗位学雷锋标兵。这些示范点和标兵坚持立足岗位学雷锋作奉献,是模范弘扬雷锋精神、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