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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师日志:12月1日 文学与传媒学院 林婷婷

发布日期:2019-12-01     作者:林婷婷 文学与传媒学院 学生      编辑:新闻中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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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犯罪就应该被原谅吗?

  近日,2019年10月20日下午,淇淇上完美术补习班准备回家,路上突然碰到了13岁的蔡某某,蔡某某找她帮忙,乐于助人的淇淇就相信了,跟着蔡某某回了家。然后,这位快14岁,已经长到140斤,堪比成年男性的“男孩”,就在自己家里试图强奸年仅10岁的淇淇。在淇淇的奋力反抗下,蔡某某恼羞成怒地殴打这位10岁小女孩,在惨无人道的殴打和掐脖子之后,淇淇已经基本失去意识。然而蔡某某还是怕她把事情说出去,于是拿出尖刀,刺死了已经完全失去反抗能力的淇淇,并且抛尸到灌木丛里。看到这则新闻,细思极恐,一个未成年的孩子竟然用了如此残忍的手段去伤害一个和自己年级相仿的孩子。正当我气愤之时,少年的处罚结果出来了: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对齐收容教养。看到在这个结果,一个普通人的我都无法接受这个结果,更何况小女孩的家人。

  说来也实在嘲讽,一个行为极其恶劣的犯罪分子因年龄不够而不用负刑事责任,只是收容教养。这对女童,对我们整个社会都是十分不公平的,但是我们的刑法就是这么规定的。在我看来,任何做了错事的人都应该得到应有的处罚,不应该让年龄作为他们的保护伞,免于法律的惩罚。近几年来,未成年犯罪的新闻我们时常能听到,可是为什么这类新闻接二连三的发生呢?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为什么校园暴力频发,也正是因为那些人仗着自己的年龄在学校里作恶,还记得暴打同学的西安男孩吗?五个男生围殴一个同学,他们每一脚都恶狠狠地踹在受害人身上,视频里的每一秒都触目惊心,我真的无法想象这是十几岁孩子做出来的事情。事后,他们也只是对受害者进行经济赔偿,涉事的几个人还在网络上牛逼哄哄。无法想象这些未成年人还会做出什么更过分的事情。还有去年杀了自己的母亲被无罪释放的湖北少年吗?当警察问他知错了没有 ,少年只是云淡风轻的说:“错了,但是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的妈妈。”“学校不可能不让我上学吧。” 连自己妈妈都杀的人,就这样无罪释放了,甚至还要到学校上学。这类新闻实在太多太多了,这些让我们耳闻的已经让我们害怕,还要很多那些没有曝光的……

  难道那些未未成年是真的不懂法吗?我恰恰觉得他们是太懂了。我们常常能听到“他还只是个孩子,本性不坏”这句话,但是细想,孩子犯错就应该被原谅吗?被“孩子”伤害的受害者就活该吗?新时代下,我们应该反思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多的未成年的犯罪事件。首先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未成年人接触到的东西越来越多,在网络世界里,在各种各样消息的冲击,有些未成年人的世界观和及价值观也受到了影响。其次,是家庭和学校教育,家里和学校是未成年人成长接受教育的地方,如果缺少了其中之一,未成年人都不能很好的成长,家长和学校应该多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引导未成年人树立争取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最后是我们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是用来保护未成年人的,而不是变成一个未成年人犯罪后的保护伞,如果一个“孩子”做错事后没有处罚,那么只会把他推向更深的深渊,他们的魔爪也会伤害到更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