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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师日志:12月19日 文学与传媒学院 刘贻婷

发布日期:2019-12-19     作者:刘贻婷 文学与传媒学院 学生      编辑:新闻中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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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作的阶段性特征

  长期以来,语文教学的一个重点就是写作,而写作能力培养是一个循序渐进、环环相扣的过程,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败,都会影响全盘的培养计划。从小学到初中的写作过程可分为四个学段,每个学段都有每个学段的不同要求,呈现出的也是写作结构的系统化,思想的升华化的过程。

  “写作”的第一学段为“写话”,主要是针对一到二年级的学生,这个年龄段的学生识字数量较少,对一些事物的认知较模糊,对于一些词语尚处在积累阶段,价值观的塑造正处在初级阶段。因此《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下文简称《标准》)提出的要求,意在通过“写话”,提起学生们对写话的兴趣,鼓励其留心周围事物,把自己观察的事物、自己心里的话、自己想象的事物表达出来,积累更多词汇,学习如何使用标点符号,这是学生处在写作的初级阶段必须要下的基本功。

  “写作”的第二阶段的对象是三到四年级的学生,这个年龄段的学生经过积累,已认识常用汉字2500多个,已有初步的识字能力和基本的表达能力。从第一学段引导学生对写话感兴趣,到第二学段的学生乐于书面表达,且喜欢跟别人分享自己的作品;开始注入自己的思想,例如在《标准》中提到“观察周围世界,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自己的见闻、感受和想象,注意把自己觉得新奇有趣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写清楚”,在这里,就要求把一件事情叙述清楚,把自己思想形成的那件事情描述出来就可以了,无疑,这是比第一学段中的“写话”更加系统,也是从这个阶段开始,作文开始注入了学生的思想,注入了学生的灵魂。

  五到六年级是写作的第三学段,在这个年龄段对于学生的写作要求又会更上一层楼。五、六年级的学生,已经有了对事物的基本评判,同时学生的阅读量也要跟上来,《标准》明确指出“学生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100万字”,通过阅读总量的提高和对周围事物的细心观察,积累更多的素材,丰富自己的见闻,把自己独特、真实的感受,具体清晰地表达出来,这是相对于第二学段,对习作提出了更进一步的要求,第三学段的同学在习作时要把细节刻画出来,并且要真实,这就给学生在观察事物时更细心,心思要更加细腻,把自己的情感真实地表达出来。值得一提的是在本学段,开始对习作的速度和习作量有了要求。

  第四学段是九年义务教育中的最后三年,此时对写作的要求是四个学段中最高的,也是写作最系统化、思想最为成熟的阶段。《标准》中提出“写作要有真情实感,力求表达自己对自然、社会、人生的感受、体验和思考”,在这个阶段,学生的三观逐渐塑造起来了,而《标准》对学生写作的要求,也不仅仅局限在写一段话、叙述一件事、描写细节这些基本功上了,而是要求学生对某些事物有自己的思考和评价,运用自己的价值尺度去衡量事物的是非善恶。同时,它要求学生要有自己的创意,而不是像前几个学段单纯积累素材,而是要在积累的基础上与之产生思想碰撞,从而衍生出新的东西。在这个学段,对写作的文体有了新的要求,不仅会写叙事性文章、说明性文章和常见的应用文,海还要对简单的议论性文章有所涉猎,这是写作的系统化的重要体现。本阶段也提出一个要求,就是“能与他人交流写作心得,互相评改作文,以分享感受,沟通见解”,这是对其他同学的作文的评价,这是比写作更前进的一步,因为只有你积累到了一定的程度,才能对别人的作文做出评价,同时在评价中也能相互学习,这是非常值得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