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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师日志:11月30日 文学与传媒学院 袁萃慧

发布日期:2018-11-30     作者:袁萃慧 文学与传媒学院 学生      编辑:新闻中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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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古典悲剧与世界各国悲剧有着共同的本质与特征。但由于社会历史条件、文化背景、民族性格和心理以及审美趣味等方面存在着差异,从而形成了自身鲜明的民族特征。

  关汉卿的《窦娥冤》是中国古典悲剧中最著名和影响力最大的四部作品之一。中国近、现代相交时期著名学者王国维将其与纪君祥的《赵氏孤儿》并称为元曲中“最有悲剧之性质者”,赞赏其“即列于世界大悲剧中,亦无愧色也。”可见,《窦儿冤》之民族特征乃中国古典悲剧特征表现中的典范。

  据北京大学教授周先慎先生在《中国四大古典悲剧》一书中介绍,悲剧常常描写社会生活中带有震撼力量的尖锐激烈的矛盾冲突,由于种种原因,悲剧主人公遭受巨大的痛苦和不幸,以致最后失败或死亡。《窦娥冤》中的主人公窦娥就是这样一个极具“悲剧色彩”的人物。

  她出生于穷知识分子家庭,三岁丧母。父亲窦天章虽是一个“幼习儒业,饱有文章”的秀才,却因元代“九儒”、“十丐”,文人地位地下,而落得个“一贫如洗”,最后被迫卖女赴京赶考。从这里我们可以推测,当时的科举制度已经恢复,即悲剧发生的时代极有可能为元仁宗下召恢复科举之后。

  尽管窦天章“卖女儿”的做法有违伦理道德,是坚决不可取的,但我们又不得不承认在那样近乎“绝望”的生活底下,窦天章自身没有出路何以能够养活女儿,这既表现了造成窦娥悲剧命运开端的社会环境,也表明主人公窦娥从一出生便注定了其身份地位卑下。在窦天章实现从“九儒”到“一官”的人生蜕变,为日后官任肃政廉访使之职替窦娥昭雪冤案埋下伏笔时,窦娥却从“童养媳”变成了寡妇,身份地位依旧低下,饱受的欺凌与迫害有增无减。这就是中国古典悲剧中主人公设置的常例;社会身份和地位上多处于社会下层的被统治阶级中。

  窦娥的心中有着守节、尽孝的封建伦理道德观念,导致她在平日显得十分的温顺淳朴。然而恶势力的肆意横行,使得她善良的内心中逐渐集聚起愈发多的倔强反抗因素。描写窦娥被押赴刑场惨遭杀害的第三折是全剧的高潮部分,它不仅深刻揭露了元代吏治的腐败与社会的黑暗,还使窦娥的反抗精神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血飞白练”,“六月飞雪”,“亢旱三年”,窦娥被处刑前所许下的这三桩誓愿,是在以示清白,以表冤屈,指向官府,寄托着作者“爱憎分明”的立场,大无畏地反映出广大人民伸张正义,惩治邪恶的愿望。三桩誓愿应验和持续的时间不断变长,发生的空间范围不断扩大,令窦娥的反抗精神一步一步地得到了升华。关汉卿笔下的窦娥是善和正义的代表,她的毁灭不仅是作者对封建黑暗社会的强烈批判,也是作者在追求一种善、正义和美高度的和谐统一。而这种统一往往产生于鲜明强烈的伦理态度,这也是中国古典悲剧所表现出来的重要特征之一。

  中国古典悲剧并非总是“一悲到底”,其中常常包含着些许喜剧作品的因素,作者会借助人间特殊的社会力量或者超越现实的神鬼力量实现悲剧结尾的理想化倾向。《窦娥冤》中,窦天章虽然为官清廉但也是相当糊涂,对于问结了的文书并不过目,完全违背了“随处审囚刷卷”的职责。若非窦娥的冤魂几次将窦天章阅案的灯火弄暗,又几次将窦天章压到下面的文案翻到上面来,引起了窦天章的注意,此案就难以昭雪。可见除却清官公断的因素,鬼魂形象在促进悲剧冲突的发展和矛盾的最后解决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才使得这个悲剧的结尾得以理想化。

  从艺术特征上看,中国古典悲剧拥有诗的意境和情韵,叙事中夹杂着抒情。如窦娥在对天地进行痛斥时所说到的“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一句就对仗工整,具有格律诗词创作所具有的语言音韵和谐,节奏感强的特点,抒发了窦娥以及作者本人愤慨激昂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