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管理中的强化
强化理论是斯金纳理论的最重要部分和基础,正强化是指给予一种好刺激。为了建立一种适应性的行为模式,运用奖励的方式,使这种行为模式重复出现,并保持下来。负强化是指去掉一个坏刺激,为引发所希望的行为的出现而设立。而在我们的小学课堂当中,怎样去运用这个强化理论呢?下面我将从林老师的课堂观察中提出我的看法。
约定规则。首先,老师与学生必须形成一致的意识,规定哪些行为是应该提倡的,是应该得到加分的奖励的,例如“上课积极回答问题”、“主动上台表演示范”、“主动到黑板上板书”等。相对的,也需要规定哪些行为是应该反对的,是应该得到惩罚的,例如“上课喧哗”、“上课开小差”、“上台表演不积极,不按要求去做”、“排队不整齐”等。
班级与小团体。按照座位、性别等性质来把一个班级分为若干个小团体,让他们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捆绑在一起,假如个人损坏集体利益的时候,他很自然地就会收到小团体的批评,这种来自小团体的批评能够比教师的批评更能够让学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让他感到自我惭愧。当然,假如他能够为集体赢得利益的时候,他就成为了这个小团体的英雄,是受这个团体喜欢的一个人,能够跟团体里面的人分享自己的收获,我相信每个人都希望别人喜欢自己,而不是希望别人讨厌自己。例如采取积分制,写在黑板上,每天结算一次,负分的组每天需要多做一个作业,分数高的组可以少做一个作业,赏罚分明,能够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班级约束小团体,小团体约束每一个个体,每个人都会有意识地约束自己的行为。
学生个体作用。有时候老师可以采取分权制,把部分权力分给学生,让学生也当起班级管理者,安排好人员关灯、关门、督促同学按要求排队,这些小管理者可以代表老师在他们的积分表上进行记录,当部分学生有某些不知道能不能去做的事情可是又找不到老师的时候,就可以询问这些就在身边的小管理者了。例如有学生在教室门口排队,可是忘记拿伞了,他就可以询问做记录的同学自己能不能进去拿伞,连这么一件合理的小事情学生都能够自觉地遵守规则,可见班级形成的管理规则深入人心,已经被学生所认同,成为他们的行为准则。
因此,我认为在小学课堂运用强化理论需要注意与学生约定规则,把班级分成若干小团体,充分体现学生的个体作用。除此之外,面对集体意识不强,自我意识不强的低年级学生,个人觉得觉得是不适用这种强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