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别憎恨自己所热爱的
青葱绿草,随风躺着,毫不起眼。
鲜红欲滴的玫瑰,摆弄起衣裙,香气逼人。
相对青葱绿草,人们会不假思索地倾情于这魅惑的红玫瑰。
这红玫瑰园虽是袖珍但难以低调,只能怪它过分美丽。夜里,也许是人们的视线相对白天没那么敏感,而嗅觉反而愈烈灵敏。这正可谓未见其容先嗅其香。多亏这嚣张的玫瑰香引路,我轻松地在这个偌大的公园里找到了这让人咋舌的红玫瑰园。在这弥漫着浓烈玫瑰香的小园里,伴着月光,一位与其他游客的表现完全不同的老爷爷释然地坐在石凳上。相反,我的眼眸则像是发了光似的,我的眼睛更是离不开这数百株姿态婀娜的红玫瑰,或许太沉醉于其中,我的手情不自禁伸向那朵娇滴滴的红玫瑰。
“啊……”我的手条件反射般地缩回来。
“哈哈哈……”几许坦然的笑声撞进我的耳朵。我寻声望去,正是方才那位坐在石凳上的老爷爷。没心思理会手指头上小米般的血,我便大步迈去老爷爷面前委屈且不服地问了句:“老爷爷,你怎么可以这样取笑我!”面对我那带着些许哭声的颤音,老爷爷更是笑得放肆。眼看着这位知天命的老爷爷笑得不亦乐乎,但似乎有点无奈。我蓦地发现老爷爷的眼睛有点不寻常。
“你的眼睛……”我小心翼翼问道。
“没错,你没猜错。我的双眼看不见东西。”老爷爷从容答道。仿佛这句话他已经重复了无数遍,就像腾讯QQ里面的自动回复般当陌生人一问到自己的眼睛的情况。
“小姑娘呀。虽不是相识一场,这样相遇也算是一缘分。你介不介意跟我这位老头子聊聊?”
我随即点了点头,却发现老爷爷看不见。我便连忙答道:“不介意。”
“手指痛吗?”
“痛!”我毫不犹豫地冲口而出。
“哈哈……小姑娘呀,以后当心玫瑰有刺呀。我的世界也是像你这时的青春年华里变灰暗的。”老爷爷深吸了一口气,又说道:“唉,这磨人的红玫瑰真香呀。人类是个奇怪的动物。明知道危险却义无反顾地去触碰,得到教训方知要谨慎。但,你现在还喜欢这刺伤你的玫瑰吗?”
“喜欢。这红玫瑰实在太令人着迷。”这次我是想了想才慎重回答的。
“哈哈……”老爷爷哭笑着道:“我说过我们有缘分还真是没错的。小姑娘你真是像足了我。我也并不憎恨那害我失去光明的妖怪。热血方刚的我正醉心于摄影的成就中时,我的眼睛却被冲洗照片的药水侵袭了个措手不及。”说到这,老爷爷哽咽着,慢慢地闭上了眼睛。
一阵沉默,我似乎懂了老爷爷在我被玫瑰刺弄伤时为什么禁不住笑了起来。这是多么痛的领悟。
尼尔·波兹曼说过毁掉我们的不是我们所憎恨的东西,而恰恰是我们所热爱的东西。但是,人类却固执得让人哭笑不得,虽然我们所热爱的东西有可能毁掉我们的一切。但是人类却选择一路坚持到底,就算跪着也要走完自己的选择。
而我认为我们并不要因为害怕失去而不敢向靠近自己所热爱的事。并非所有热爱的东西都会毁掉自我,我们反而要学会如何驾驭自己所热爱的。这样方可实现自己的最高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