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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批13个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

发布日期:2019-01-18     来源:教务处     作者:通讯员温响东      编辑:李志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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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广东省教育厅发文公布了第一批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立项结果,我校有13个基地获批立项,获批数量在全省师范高校中排名并列第二。我校申报的岭南师范学院-湛江第一中学教师教育实践基地、岭南师范学院-湛江市第八小学教师教育实践基地、岭南师范学院-广东高州中学教师教育实践基地、岭南师范学院-深圳市宝安区兴华幼儿园教师教育实践基地等13个实践基地,被认定为“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有效期6年。

这批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的认定,将有效促进我校与地方行政部门、中小学(含幼儿园),在师范生教育实践、教师培训、教育教学研究、基地学校发展等方面,深化U—G—S(地方—高校—中小学)协同育人长效机制,对于加强师范生实践能力培养,为师范生从事中小学(含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和专业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同时也为我校的师范生培养提供了优质条件保障。

当前,学校积极推进“新师范”建设,创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进一步彰显岭师教师教育特色。学校将以此为契机,落实省教育厅要求,充分发挥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的引领示范作用,深化校地合作,创新实践教学模式,优化管理机制,推进“新师范”发展,为服务粤西教育培养更多的卓越教师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