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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岭南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07-02     来源:党委办公室     编辑:梁燕飞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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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0月17日至12月27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岭南师范学院党委进行了巡视;2017年3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岭南师范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自觉把巡视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学校党委将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学校近期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把抓好整改的决心落实到实际行动和整改成效上。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巡视整改工作机制。学校党委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在整改期间,先后召开了书记专题会1次、常委会6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12次,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明确了巡视整改“问题准、任务明,责任清、措施实,督查严、成效显”的总要求。

(二)主动认领问题,层层分解巡视整改工作任务。学校党委和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立行立改,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进行了细致梳理,认真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详细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了《岭南师范学院党委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建立了《巡视反馈意见分项整改台账》,根据实际,将巡视反馈的4方面主要问题、17个分项问题,细分为48个具体问题,做到条条要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狠抓督查督办,全力确保巡视整改见底见效。学校党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把巡视整改任务完成好、落实好,推动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严从实对账检查,实施“每周一报”制度,对已完成的整改及时销号清零。目前已整改42个具体问题,6个具体问题还在整改中;着眼解决突出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制定和修订有关规章制度22项。

二、紧扣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对于“贯彻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党委核心作用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不力”方面的整改

1.关于“政治敏感性不强,传达贯彻中央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政治鉴别力不够强”问题。一是开展舆情风险排查和研判,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制,成立岭南师范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层层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二是建立舆情风险监控工作机制,组建舆情监测小组。三是开展维护政治安全专项行动,层层落实政治安全的责任制。四是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先后制订了《中共岭南师范学院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共岭南师范学院委员会维护政治安全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了《岭南师范学院新媒体管理办法》等文件。

(2)针对“多名校内外人员在校内教职工宿舍内非法设立基督教活动场所”问题。开展对校内宗教信仰情况的全面排查,建立宗教信仰的人员名册。落实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把2017年作为“校园安全稳定强化年”。健全学校安全信息员队伍。与校园周边单位、社区开展协管工作,加大校园巡逻和监控力度,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一体化的安防网络。

(3)针对某些老师在课堂上的涉意识形态问题。党委书记、校长等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带头听课督导。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的政治规范,完善相关教学督导听课制度,抓好教材选用工作,做好教师入职的岗前培训,扎实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开展传统文化的宣传教育。

(4)针对“对政治学习还不够重视”问题。进一步完善了领导班子的时政学习贯彻机制,上级精神及时学习及时传达。整改以来,学校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举办了3次专题研讨班和培训班。进一步规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和强化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结合形势政策及时发放学习资料。印发了《岭南师范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岭师宣〔2017〕90号)和《中共岭南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细则》等文件。

(5)针对“二级学院党委不重视学习贯彻中央、省委重要会议精神”问题。印发了《岭南师范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意见》(岭师宣〔2017〕92号),加强对二级党委(党总支)政治理论学习的统领,实行二级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的登记备案制度。扎实推进理论学习中心课堂、实践课堂、云端课堂“三个课堂”建设,开展“学习领宣”教育活动引领政治理论学习。

2.关于“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存在一定偏差,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学院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不够突出”问题。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明确学校党委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强化学校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沟通机制,修订完善议事决策制度,严格议事规则、规范会议程序、强化决策执行,探索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落实检查工作。

(2)针对“学院将重点放在校园文化建设上,而在学科建设、学生活动场地建设等方面投入不足”以及多次申硕未获批问题。2017年,学校投入学科专业日常建设经费1056.2万元、学生活动场地建设经费846万元,专项投入5000万元,强势推进以重点学科内涵建设为依托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平台建设、科技研发服务和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全力以赴推进申硕工作,确定了教育学学科、化学学科为申硕学科,教育硕士、工程硕士为申硕专业学位点。

(3)针对“学院更名为岭南师范学院师生意见较大”问题。学校大力做好新校名的阐释工作,各级领导通过学生毕业典礼、开学典礼、教代会暨工代会以及各种大型师生活动,对学校更名情况和新校名内涵进行深入的阐释和宣传。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学校对外宣传力度,做好校名阐释工作,增强对新校名的认同度。

(4)针对“学院存在以院长办公会代替常委会的情况”和“雕塑‘问道’采购未经过常委会研究”的问题。修订完善《岭南师范学院党政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和建立《岭南师范学院党委常委会会务工作规范》等管理文件,健全党委常委会会议题申报审批制度,建立学校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沟通衔接工作机制,推进校务公开。

3.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执纪问责宽松软”的问题

(1)针对“学院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少”问题。学校大力推进落实“两个责任”,规范执行《中共岭南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岭南师范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制度,大力支持纪委工作,加强对执纪问责工作的领导,推动纪检工作“三转”。

(2)针对“部分二级学院党组织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意识不足”问题。组织全校二级党委(党总支)开展廉洁教育活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考核,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3)针对“学院纪委把纪律挺在前面的主动性和担当意识不强,对违纪违法问题处置宽松软”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执纪机制,制定了《岭南师范学院谈话提醒实施细则(试行)》和《岭南师范学院党的问责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聚焦主业主责,加强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的监督,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能力。

(4)针对“基建处某原处长涉案脱岗3年,学院未对其脱岗行为进行认真处理”问题。学校认真复核该案件材料,做好疑问解答工作。完善了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送、执纪问责、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联席会议制度。

(5)针对“对信访、审计等发现的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处理不及时、不到位”问题。对审计发现的保卫处原处长的经济责任问题进一步核查。对审计中发现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相关职能部门对相关工作进行全面整改。

4.关于“部分领导干部规矩意识淡薄,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

(1)针对“对学院在出国(境)方面管理不严,存在以培训名义公款旅游的现象”问题。学校党委高度重视2013年7月中层干部赴台湾进行培训出现的公款旅游问题,先后组织召开书记专题会、党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各1次,专题研究该问题的整改工作,精准把握出国(境)交流、考察、培训和学习等事项的相关政策规定,坚决杜绝借出国(境)公款旅游事件的再次发生。学校原分管国际交流及港澳台事务和组织工作的两位校领导、原党委组织部部长和原国交处处长、港澳台办主任分别在巡视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或党委常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和检讨,对团组带队原校领导、原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原国交处(港澳台办)副处长等三位策划组织者进行严肃批评,要求其作书面检讨。召集该团组全体人员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接受批评教育,认真反思,每人撰写一份深刻认识,每人退回参观旅游景点产生的相关费用。

(2)针对“有的出国(境)任务没有按规定进行公示,有的出国(境)人员超时间在境外停留”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的相关文件以及《岭南师范学院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严格审核因公出国(境)团组的国(境)外行程,坚决杜绝在国(境)外超期停留的情况。修订《岭南师范学院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和干部出国(境)培训的相关管理制度,采取措施堵塞漏洞,进一步规范出国(境)活动。

(3)针对“学院某退休中层干部违反生活纪律”问题。湛江市纪委对该退休干部进行了立案审查,我校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待市纪委审理后对其作出党纪、政纪处分。

(4)针对“利用职务便利操控设备采购”和“超标配备办公室,以增加一张办公桌作虚假清理”等问题。学校进行了深入核查,查清事实,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问责和批评教育。开展全校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专项检查行动,对校内各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复检,重点检查了51个二级单位处级以上领导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并在网上公布全校处级以上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接受师生监督。

(二)对于“党建工作力度层层递减,基层党建‘最后一公里’问题较多”问题的整改

5.关于“党的组织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学院党委班子成员没有很好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委班子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二是21个二级党委(党总支)开展自查和整改。三是印发《岭南师范学院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基层党组织生活安排的指导意见》。四是党委组织部不定期抽查各级班子成员所在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五是制定《岭南师范学院基层党建工作绩效考核方案》。

(2)针对“抽查的24个教职工党支部,对政治学习不够重视;有22个党支部书记近三年从未讲过党课,有的甚至连‘三会一课’和‘两学一做’的内容都不清楚”问题。一是21个二级党委(党总支)认真指导171个党支部开展以上问题的逐项自查和整改。二是印发《关于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讲党课的通知》,全校171个党支部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主题的党课活动已全部完成。三是举办了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研讨班和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四是学校党委研究确定2016年度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结果等次时,把该问题纳入考核内容。五是制定《岭南师范学院基层党建工作绩效考核方案》。六是加强对新任党支部书记的培训。

(3)针对“学院党委、二级学院党委、基层党支部均存在未按期换届的情况”问题。一是学校定于6月底或7月初召开学校第四次党代会。二是印发《岭南师范学院2017年二级党委、党总支换届工作方案》,21个二级党委、党总支已按规定完成换届。各党支部设置、调整和换届工作,也将于6月份全部完成。

6.关于“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的问题

(1)针对“部分二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开展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题教育实践活动等方面,都有流于形式、走走过场、应付了事的情况;部分二级学院党委未按规定召开党政联席会、党委会和中心组学习会;部分教工党支部未按规定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问题。一是21个二级党委(党总支)与171个党支部针对这些问题开展逐项自查和整改。二是制定《岭南师范学院基层党建规范提质实施意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打通党建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三是党委组织部不定期抽查党政联席会、党委会和中心组学习会制度和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强工作监督与问责。四是举办全校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对全校171名党支部书记进行系统培训。五是制定《岭南师范学院基层党建工作绩效考核方案》,切实从制度上监督和考核该项工作的落实。

(2)针对“党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一是全校171个党支部就该问题开展全面自查和整改。二是重新设计和印发了我校二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工作会议记录本。三是严抓述职评议和整改约谈。四是切实加强整改检查,对党支部工作会议记录本的检查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布。

7.关于“党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存在党费计算基数不准确、计少交和未按时交纳党费等情况”问题。一是及时调整党费计算方法。出台《2017年岭南师范学院教职工党员党费计算基数调整方案》,党费计算基数增加校内岗位津贴固定部分。二是落实党费收缴工作新要求,认真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工作的新要求。三是建立健全对党费收缴不及时、使用不合理、管理不规范现象进行及时预警提醒的机制,党委组织部每学期公布1次各基层党组织交纳党费情况,对未按时按规范交纳党费的基层党组织提出公开批评与问责。

(2)针对“党费返还以现金方式发放到各支部,学院没有掌握其使用情况”问题。一是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做好返纳党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明确2017年起不再以现金方式返还各支部党费,设立21个二级党委(党总支)的专门党费返还和开支财务账目。二是明确党费收支公开要求,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每年定期把党费收支情况向党员公布,确保党费使用情况公开透明。

8.关于“党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有2名教职工预备党员预备期超过10年却没有办理转正手续”问题。一是完成两位教师入党转正手续和相关材料的整理,相关党籍材料已归入人事档案。二是相关学院党委召开全体党支部书记工作会议,认真开展检讨并开展全体党员党籍材料自查工作。三是党委组织部对相关学院党委提出批评,要求党委班子和支部书记要认真学习落实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制度,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2)针对“有3名教职工党员和31名毕业生党员处于长期失联状态”问题。一是依据《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和《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指引》,完成了34名失联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处置工作。二是规范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管理,召开专门会议和在毕业生离校通知中明确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的相关规定。

(3)针对“离退休党支部有4名党员退休后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巡视期间其所在支部才做除名处理”问题。一是按规定对4位同志进行“自行脱党”的组织处置。二是党委组织部对离退休党委书记进行约谈。三是设置离退休党务科,配强党务专职人员。四是离退休党委制定每月一次党员政治学习的制度。五是探索“互联+”党建学习模式,创建和完善微信等互联网党员学习活动平台,以方便离退休党员可以异地参与组织生活和学习活动。六是离退休党委开展以重温《中国共产党章程》为主题的支部组织生活会。

(三)对于“执行人事管理有关规定不到位,干部任用和管理不够规范”方面的整改

9.关于“违规设置机构和非领导职务”的问题

(1)针对“学院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备案确认,就调整设置内设党政机构、教学机构、教辅机构及其领导职数”问题。严格遵守机构编制设置的规定。学校已按程序将编制机构设置调整方案呈报省教育厅审核,省教育厅对我校呈报的方案提出了修改指导意见,目前我校所有内设机构已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编制标准>的通知》(粤机编办〔2010〕193号)的规定标准进行调整。

(2)针对“违规设置‘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等非领导职务”问题。取消“副调研员”设置,不再设科级非领导职务。2016年中层干部换届中已取消“副调研员”的设置,2017年3月启动的科级干部换届,不再设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等非领导职务。

10.关于“没有严格执行干部管理规定”的问题

(1)针对“‘裸官’整治不到位”问题。严格执行干部管理规定对“裸官”的治理。学校已对有关“裸官”的岗位进行调整,调任某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免去其基建处副处长职务。

(2)针对“执行回避制度不到位”问题。一是健全学校党委班子成员执行回避制度的报告制度,党委班子成员主动报告在校内工作亲属的具体情况和回避事项。二是建立回避事项的提醒制度,确保学校党委常委会、全委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自整改以来,学校党委常委会、全委会已有5人次按规定对5个常委会会议题进行了回避。

11、关于“落实干部选用政策存在随意性”的问题

针对“2012、2016年中层干部换届,没有严格按照学院制定的《处、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人选条件来选人用人。2016年,学院中层换届时,学院将中层正职提名年龄提高到58岁,改变以往为56岁的做法,教职员工议论较多”问题。一是相关部门已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14〕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对原来的《处、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细则(试行)》进行修订完善。二是加强对干部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对任职年龄要求与原来要求不同的问题,通过相关会议和在适当场合做好新时期干部新政策的解释工作,取得教职工的理解。

12.关于“相当部分干部漏报个人有关事项信息等问题”

(1)针对“抽查23名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出现不一致情况的占69.5%”问题。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学校召开专题会议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两项法规,并对如何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做了专门的解读培训。二是及时给予指导和服务。下发了《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以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指南》、《注意事项》等相关文件材料,还为每位填报干部征订了“两项法规”《学习辅导百问》,提高报告事项填写的规范性和准确率。

(2)针对“干部轮岗交流不到位;‘双肩挑’干部管理还不够规范”问题。一是有计划实施干部轮岗交流。在2016年中层干部换届中,已对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两届(8年)的干部进行了调整,平级交流轮岗实职干部共46人,占同级人数的48.4%,为近两届来干部轮岗交流力度最大的一次。在科级干部换届方案中也强调交流换岗的要求。二是规范“双肩挑”干部管理。在将要进行的第二轮岗位聘任的文件中重新明确“双肩挑”的资格和考核要求,规范“双肩挑”干部管理。

(3)针对“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实行档案专业化管理。增加档案管理专职人员,成立专门的“人事档案科”,加强干部档案专业化管理力度。二是全面核对和整理档案。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4)针对“个别学院同一籍贯人员比较集中”问题。一是拓展人才招聘地缘结构。今年3、4月份,学校安排组队分别赴西南、东南、华东和北京等各地进行人才招聘。二是利用中层干部换届,调整干部地缘结构。在中层换届中已对相关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调整,在科级干部换届时也注意避免地域问题。

(四)对于“个别房地产开发商长期独揽学院工程项目”方面的整改

13.关于“基建项目存在设计变更等问题”的问题

针对“近年来,学院大型基建项目普遍存在工程设计变更、违规工程签证较多,工程造价大幅增加等问题,导致项目长期无法按规定结算”问题。一是近期已对基建工程遗留问题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重新调整,制定解决问题的时间表,明确责任人,着力实事求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实施《岭南师范学院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运行机制,构建完成了决策、执行、监督三分离的约束模式。三是修订《岭南师范学院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岭南师范学院基建工程签证管理暂行办法》、《岭南师范学院基建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保修的管理办法》。四是开展专项整治,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加强对基建工程全过程的主动监督,学校教代会基建工作委员会对大型基建工程全程进行民主监督,学校大型基建项目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问题的治理成效明显。

14.关于“存在个别企业运作工程招标问题”的问题

针对“学院近年来的基建项目表面看是由不同的建筑企业中标和建设的,但实际上是由个别企业进行运作”问题。学校认真开展核查和排查,对近年来在学校施工的单位的资质资格、信誉程度、工程质量等进行认真的核查,重点对正在我校施工建设的队伍进行排查。大力加强管理制度建设,修订了《施工单位考核管理办法》和《施工单位考核评价表》。严把项目招标管理关,学校对中标单位及其项目经理等工程主管人员的身份、资质等进行严格的核查,确保中标和施工企业的一致性。目前学校大型基建工程项目中标和施工企业是一致的。

15.关于“学生公寓采购存在量身定做、围标串标等问题”的问题

针对2013年招标采购学生公寓问题。一是吸取教训,加强规划论证。学校认真总结2013年招标采购学生公寓的经验教训,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决策,规范特殊需求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二是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学校进一步修订《岭南师范学院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岭南师范学院招投标采购工作程序》、《岭南师范学院招投标及政府采购供应商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通过制度严密监管招标行为,严防和遏制围标串标现象。

16.关于“某公司长期以挂靠的形式,违规参与学校大型基建项目建设”的问题

(1)针对“某公司在不具备施工资质的情况下,长期挂靠其他施工企业,垄断学院大型基建项目,存在违规甚至违法问题”。一是认真核查近年中标的大型建设项目。注意发现其是否存在挂靠和违规参与项目建设问题。学校近年来兴建的第十二期学生公寓和艺术教学楼分别由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市黄埔建筑工程总公司两个不同的公司中标并由其进行施工,不再是“某公司”。二是完善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岭南师范学院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三是严查严控挂靠行为。学校组织监察处、审计处、基建处和财务处等相关部门对施工企业及管理人员的“八一致”进行严密的检查和监管,核实中标单位的保证金结算和工程款转账是否一律通过中标人银行基本户结算等,遏制施工企业的挂靠行为。

(2)针对“新图书馆工程和第二综合实验楼工程还被列为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程”问题。一是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学校基建工程遗留问题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方案,同时积极与上级部门协调沟通。二是组织专家团队认真分析原因,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三是采取有效措施,立行立改。目前已对第二综合实验楼消防未验收等问题,按照大型建筑工程消防规范要求对现有消防设施进行整改,并积极组织申报验收。新图书馆工程结算资料正在审核中,并与施工单位协商遗留问题,第二综合实验楼工程项目已通知施工单位按要求提交结算资料。四是认真总结过去基建工程的深刻教训。2009年后的大型基建项目,形成财务、审计、基建等部门在开工前的图纸会审机制,避免出现设计变更;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大型基建项目的预算编制和施工图进行审查,防止出现设计缺陷,最大限度地减少预算编制中工作量计算的遗漏,有效避免工程造价的增加,收效明显。

17.关于“监理公司形同虚设”的问题

针对“某公司承建的学校工程,大部分由个别监理工程师挂靠不同的监理公司进行监理,监管形同虚设”问题。一是制定实施《岭南师范学院大型基建项目工程监理管理细则》。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对监理单位、现场监理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保证监理单位资质和监理人员合法资格。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学校现场管理工作日志制度。按照基建工程管理规范,将制度落到实处,规范工作流程,做到每周一报告。二是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和监督,督促其严格执行监理合同。针对学校近期在建项目“艺术教学楼工程”的监理单位进行检查核实资料,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三、持续发力推进,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整改成果

在省委巡视办和省委第六巡视组的指导下,通过两个月的全面整改,岭南师范学院党委基本完成了预定的整改任务,初步解决了巡视发现的问题,取得较为丰富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全面从严治党形成工作新局面,有力促进了学校办学事业的健康发展。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校对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还是阶段性的,大多数问题是需要标本兼治、长期整改的。有些问题已经整改落实;有些问题明确了整改方向和措施,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还有些问题必须通过深化改革,破除障碍,建立新的体制、机制加以解决。我们深知,巡视整改工作距离省委、省委巡视办和广大师生的要求和期盼还有差距,容不得丝毫松懈!

学校党委将把巡视整改作为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尤其是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主动整改的政治自觉、敢于担当的政治勇气、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推进相关领域整改;坚持着眼长远,建章立制,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成果;努力使巡视整改的过程成为党委班子提高管党治党、办学治校能力的过程,成为各级领导干部强化“四个意识”、增强责任担当意识的过程,成为广大教职工凝聚发展共识、形成办学合力的过程,成为全校上下推动学校创强提质、转型升级、共创美好未来的过程,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学校第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9-3182831;邮政信箱: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岭南师范学院纪委;电子邮箱:zsjw88@126.com。

中共岭南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