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师新闻中心讯:记者从学校校务安排了解到,学校于6月29日发出了《关于启用岭南师范学院印章的公告》通知。
公告称,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湛江师范学院更名为岭南师范学院的函》(教发函〔2014〕100号)和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同意湛江师范学院更名为岭南师范学院的通知》(粤教规函〔2014〕111号)精神,我校组织机构名称由“湛江师范学院”变更为“岭南师范学院”,“岭南师范学院”印章于2014年6月29日起正式启用,原“湛江师范学院”印章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