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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创建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通过了初步评价验收

发布日期:2013-11-14     来源:新闻中心     作者:梁佩珊 李静娴      编辑:戴燕霞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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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现场

  湛师新闻中心讯  1112下午,学校2号会议室举行了创建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验收汇报会。由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专家组成的评价验收组对我校近三年来的创建工作进行了评价验收。

       陪同参加本次验收工作的还有湛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局及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我校党委梁英书记、李江凌副院长,以及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全体组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李江凌副院长主持。

  会上,梁英书记表示,学校高度重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并严格要求、科学协调,将该项工作贯彻落实在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推进节约资源能源,扎扎实实、按质按量地完成各项创建指标。梁书记希望验收组的专家们,对照验收标准细致地“诊断”我校的创建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帮助我校进一步优化工作、提升效益。

  后勤产业处程子建处长从学校能耗资源消费情况、创建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对创建工作的自我评价三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汇报。

  专家组听取我校创建情况汇报后,核查了相关证明文件,现场检查了学校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管理工作,并进行评分。专家组充分肯定了我校在创建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三年多来所做的大量且卓有成效的工作,同时还提出了今后工作开展的建议。

  链接:

  2013年3月18日,湛江师范学院被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确定为国家第一批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评价验收工作的通知》(粤府管〔2013〕18号)文件要求,为配合做好国家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验收工作,我校认真对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开展了创建自评。

  

  梁英书记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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