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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举行升旗仪式暨第八届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发布日期:2021-12-23     来源::新闻中心     作者:记者:赵宇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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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旗仪式现场(方海婷 摄)


“宪法晨读”活动现场(毛紫柔 摄)

岭师新闻中心讯:金色的阳光洒在迎风飘扬的国旗上,郎朗的“宪法晨读”声在雷阳田径场上空回响。12月6日早晨,学校在雷阳田径场举行升旗仪式暨第八届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学校副校长王胜出席活动并讲话。活动由体科院主持工作的副院长王海涛主持。

早上7时,在雷阳田径场升旗台前,学校国旗护卫队踏着整齐的步伐护送国旗行进。伴随着《义勇军进行曲》的铿锵旋律,参加活动的师生驻足高唱国歌,五星红旗冉冉升起。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凌驾于所有法律之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王胜在“宪法晨读”中强调了宪法在国家法律中的重要地位,指出今年的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主题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王胜围绕今年国家宪法日主题,对全校师生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提出具体要求。一要切实增强宪法观念。作为有理想、有抱负的当代青年大学生,更应该将学习宪法作为思想成长、坚定信念的重要载体,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坚决拥护、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宪法。二要牢固树立宪法权威。我们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提高依宪治国、依宪行政、依法治教意识。三要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要以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使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贴近师生,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共同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学校规法处副处长谢统年领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部分条款。体育科学学院、商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师生代表,规法处相关人员参加了活动。

据悉,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至12月6日为“宪法宣传周”。


学校副校长王胜讲话(方海婷 摄)


活动现场全景(毛紫柔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