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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第六届教代会执委会2022年扩大会议

审议《岭南师范学院章程(核准审议稿)》

发布日期:2022-09-20     来源:新闻中心     作者:记者 赵宇清      编辑:赵宇清      审核:林艳萍     签发:郭莉敏     点击:
摄影 审核 林艳萍
签发 郭莉敏

会议现场(赵宇清摄)

岭师新闻中心讯:9月15日,岭南师范学院第六届教代会执委会2022年扩大会议在燕岭阁工会会议室召开,会议对《岭南师范学院章程(核准审议稿)》(以下简称《章程》)作修订情况说明,再次审议《章程》。学校副校长苏古发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华师帮扶队队长卢勃,学校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坤章出席会议。

苏古发指出,学校章程是学校的“宪法”,是办学理念、办学宗旨、办学目标的集中体现,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地位十分重要。前期,学校章程修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了大量工作,修订工作按照计划有序推进,现在到了最后的审议核准实施阶段。《章程》在提交学校常委会审定前,特召集大家进行审议。

苏古发就修订和审议《章程》提出指导性意见。一是学校章程内容要充分体现加强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好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学校章程要充分对接好上位法律法规和上位政策性文件;三是修改小组要充分吸纳各位代表的修订意见,确保正确意见在学校章程中加以体现;四是在后续吸收意见中要充分保障教职工的权益;五是充分突出学校章程建设实效,加强与省教育厅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学校章程尽快核准实施。

卢勃代表学校章程修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章程》作详细修订情况说明。他介绍了章程修改的背景意义、修订过程和内容。指出学校章程自2015年颁布实施已运行8年,该章程已不适应党和国家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对章程进行了修订,今年1月5日,修订后学校章程提交党委常委会审定并通过,报送省厅征询意见,根据多轮报送反馈意见依次修改后,形成了这次的《岭南师范学院章程(核准审议稿)》。

参会执委会委员、各代表团团长结合学校实际和各自的专业特长,围绕《章程》,从学校的校史、校训,以及人才培养的定位表述、二级学院办学的自主权等,对章程的核准审议稿修订提出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学校第六届教代会执委会委员、各代表团团长,校工会、规法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副校长苏古发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何伟基摄)

华师帮扶队队长卢勃对《岭南师范学院章程(核准审议稿)》作修订情况说明(赵宇清摄)

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坤章出席会议并对学校章程提出修改建议(何伟基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