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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士林教授漫谈美学:美在形式而非功利

发布日期:2024-11-20     来源:文学与传媒学院     作者:通讯员邓杰婷 李晶燕      摄影:黄心凌 袁菲菲     编辑:关静茵      审核:陈凯珍     签发:李云蔚     点击:
摄影 黄心凌 袁菲菲 审核 陈凯珍
签发 李云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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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现场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理念,加强同学们的美学教育,提高同学们的美学水平,11月8日晚,文学与传媒学院于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开展主题为“漫谈美学与形式”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邀请了上海交通大学城市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士林教授为主讲人,学院副院长史习斌及160余名师生参加讲座。

讲座伊始,刘士林就对美学提出了一个重要观点:美是一种高级的觉悟,是哲学中的哲学,是最聪明的体会。接着刘士林开始分享他在美学方面的感悟,刘士林认为,美是一种愉快与不愉快感,美学是一门研究人愉快与不愉快感的知识原理的学问,目之于色,耳之于声,美学对于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标准不同。

随后,他引用了德国古典哲学开创者康德对美的基本界定:美在于形式。刘士林指出,与之相关的还有半句:与内容无关。或者说,形式是没有功利性,没有利害关系的,在于形式而非内容,人类的其他活动都是有功利的。他还指出了科学美与伦理美在逻辑上的问题,并列举了李燕杰的“美女小偷”故事和明清诗论家对“千里莺啼绿映红”的解读,强调美既要符合审美判断也要符合道德判断。在美的形式上,刘士林紧接着又列举了三个苹果、三朵花、三个维纳斯的案例,指出我们不能把单一的道德形式和审美形式作为美的定义。

在对中国美学的探讨中,刘士林又以朱光潜的物甲物乙说、李泽厚的积淀说、劳承万的审美中介说为例,阐明随着功利性的消失,美感就会诞生的观点。同时,他提出了在现代女性审美实践中存在三个主要问题,一是不懂得美在于形式;二是走向极端,割裂了美与真、善的内在关系;三是把审美这种高度艺术化的活动混同于后现代的物质欲望与本能放纵。因此,他指出加强美学基本理论研究和传播的意义重大。刘士林还告诉我们,要通过培养个体感知和创造形式美的能力,完成人的主体性的塑造,使人全面发展,即拥有理性主体、道德主体和审美主体的人。除此之外,还要特别注意与后现代美学划清界限。

讲座最后,刘士林耐心地为同学们解答疑惑,同学们收获满满。史习斌对这次讲座做出总结,他表示此次讲座的召开也是为了纪念在岭南师范学院做出重大贡献的劳承万先生,并再次表达了对刘士林到来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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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城市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士林教授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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