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社会服务能力 推进学院科学发展
——法政学院2009年校地合作工作回顾
湛师新闻网3月3日讯 加强校地合作,促进地方发展,是高校切实履行社会服务职能的职责。2009年,法政学院按照学校的要求与部署,通过主动认真学习和积极贯彻落实,抓住机遇准确定位,挖掘潜力彰显特色,以实际行动提高社会服务能力,推进学院科学发展。
一、准确定位 校地合作有效开展
学校科学指导。学校高度重视校地合作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出台了《湛江师范学院关于加强校地合作促进地方发展的若干意见》,不管是从思想理念层面、还是从现状操作方面都对开展校地合作工作给予了很好的指导性意见,为法政学院发挥学院优势、推进校地合作提供了科学的指导。
学院高度重视。法政学院把校地合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也是新时期推动学院健康持续发展的新平台,把校地合作作为学院工作计划的的重要部分,作为扩大学院影响的重要平台,作为促进学生就业的重要载体。思想上重视,目标上明确,就是发挥自身的优势,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担社会服务的高校职能,通过推进校地合作有力推动学院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改革,促进学院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升,促进学院又好又快发展。
措施具体有力。法政学院根据湛江的实际,结合学院的特色,认真研究开展校地合作的具体措施和方式方法。思想上主动出击,介绍推荐科研实力和办学水平,敏锐捕捉地方需求信息,及时表达合作意向;行动上积极拓宽渠道,采取实际措施,注意沟通技巧,理顺工作关系,形成合作机制,努力把地校合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彰显特色 校地合作富有成效
(一)与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合作共建检察理论研究基地
检察理论研究基地的合作共建,加强了法政学院与湛江市人民检察院的交流与合作,在良好合作机制的基础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促进学院科研成果的发展,发挥高校社会服务的功能,支持检察机关的日常工作,推动检察理论的研究发展,双方有机结合,相得益彰,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二)与湛江市司法局、湛江市司法会合作共建湛江市法学会法学研究所